一、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建筑砂浆的自然干燥收缩值。 二、收缩试验所用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立式砂浆收缩仪:标准杆长度为(176±1)mm,测量精度为 0.01mm(见图 12.0.2-1); 2 收缩头:黄铜或不锈钢加工而成(见图 12.0.2-2); 3 试模:尺寸为 40mm×40mm×160mm 棱柱体,且在试模的两个端面中心,各开一个Φ6.5mm的孔洞。 三、 收缩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 1 将收缩头固定在试模两端面的孔洞中,使收缩头露出试件端面(8±1)mm; 2 将拌合好的砂浆装入试模中,振动密实,置于(20±5)℃的预养室中,4h 之后将砂浆表面抹平,砂浆带模在标准养护条件(温度为(20±2)℃,相对湿度为 90%以上)下养护,7d 后拆模,编号,标明测试方向; 3 将试件移入温度(20±2)℃,相对湿度(60±5)%的测试室中预置 4h,测定试件的初始长度,测定前,用标准杆调整收缩仪的百分表的原点,然后按标明的测试方向立即测定试件的初始长度; 4 测定砂浆试件初始长度后,置于温度(20±2)℃,相对湿度为(60±5)%的室内,到第7d、14d、21d、28d、56d、90d 分别测定试件的长度,即为自然干燥后长度。 四、砂浆自然干燥收缩值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εat——相应为t天(7、14、21、28、56、90d)时的自然干燥收缩值; Lo——试件成型后 7d的长度即初始长度(mm); L——试件的长度 160mm; Ld——两个收缩头埋入砂浆中长度之和,即 20±2mm; Lt——相应为t天(7、14、21、28、56、90d)时试件的实测长度(mm)。 五、试验结果评定: 1 干燥收缩值取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,如一个值与平均值偏差大于 20%,应剔除, 若有两个值超过 20%,则该组试件无效. 2 每块试件的干燥收缩值取二位有效数字,精确至 10×10-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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